close
相關法規條文:公司法第130條
裁判字號:司法院院字四五一號
發布日期:--


  △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可由繼承人享受
      公司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為發起人得依法請求給付之財產權,除另有規定外
      ,發起人死亡後應由其繼承人享受。(司法院院字四五一號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金山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