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相關法規條文:商業登記法第9條 裁判字號:最高法院五十台上字第二八五二號 發布日期:-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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△合夥商號業務執行人得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
合夥商號為人保證在民法上並無如公司法(舊)第二十三條設有禁止之規定故合
夥商號業務執行人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之行為,倘係在其依委任本旨執行該
商號事務之權限範圍內者,及應認其保證為合法生效。
(最高法院五十台上字第二八五二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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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Nov 04 Sun 2012 1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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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6. -- 合夥商號業務執行人得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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