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購買國外勞務案例說明
案例說明(購買國外勞務)
報關及繳稅部分
案例一
問:小美在國外網站上購買軟體、Apps、電子書等,是否需要報關或繳納關稅?
答: 因為小美在國外網站上購買軟體、Apps、電子書等,並無實體貨物進口,所以不用報關及繳納關稅。但是因為該國外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小美 向該網站購買軟體等數位商品屬於購買國外勞務,如果小美同1筆購買軟體、Apps、電子書等勞務的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3,000元,小美應該在給付報酬的 次期開始15日內,就給付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所定稅率(5%)繳納營業稅。
營業稅部分
案例一
問:小明102年8月15日在國外網站上購買並下載電子書、Apps等數位商品計新臺幣(下同)8,000元,應否課徵營業稅?
答:
1. 因為國外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小明向該網站購買電子書、Apps等數位商品屬於購買國外勞務,且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3000元,小明應該在 給付報酬的次期開始15日內(102年9月15日前),自行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www.etax.nat.gov.tw)線上列印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 款書(408繳款書),或向國稅局索取前揭營業稅繳款書,自行繳納營業稅款。
2.應納營業稅額400元=給付金額8,000元×營業稅稅率5%。
案例二
問:小英102年8月15日在國外音樂網站上購買並下載音樂,消費金額計新臺幣(下同)500元,應否課徵營業稅?
答:因為國外音樂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小英向該網站購買音樂屬於購買國外勞務,但是因為小英此筆消費金額未超過新臺幣3,000元,依規定可以不用繳納營業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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