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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規條文:公司法第162條
裁判字號:最高法院(56)臺抗字四四四號
發布日期:--


  △股票得為質權之標的
      股票為有價證券得為質權之標的,其以無記名式股票設定質權者,因股票之交付
      而生質權之效力,其以記名式股票設定質權者,除交付股票外並應依背書方法為
      之。(最高法院 (56)臺抗字四四四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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