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經濟日報╱潮州訊】
潮州鎮陳先生問:對屏東縣政府設立的救災專戶捐助可扣稅嗎?
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:民眾對莫拉克風災賑災的捐款,可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列舉扣除。民眾若透過中央或各縣市政府設立的救災專戶捐助者,視為對政府捐贈,捐款可以100%列舉扣除,但需檢附載明捐贈事由的匯款收據、憑條存根聯、轉帳通知書或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(如劃撥儲金存款收款未記載姓名者,請自行填註)申報扣除。個人如為機關、團體、學校或事業單位的員工,賑災捐款由企業等單位經收彙總捐獻,因只有一張統一捐獻收據,員工可憑各企業、機關學校等另填發載明受捐贈單位名稱的收據申報扣除。
【2009/09/18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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