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相關法規條文:公司法第191條
裁判字號:最高法院六九年度臺上字第一○五一號判決
發布日期:--


  △股東會為公司意思決定之最高機關
     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會,為公司意思決定之最高機關,其所為有關公司經營方針
      及股東權利義務之決議,除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依公司法本條應屬無效外,要無不
      能拘束各股東之理。(最高法院六九年度臺上字第一○五一號判決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金山記帳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