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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規條文:公司法第391條
裁判字號:行政法院五九判二七六號
發布日期:--


    △申請人漏未登記之事項不得於登記後申請更正
      公司法第三百九十一條所謂登記事項有錯誤或遺漏,係指登記機關所為之登記,
      就申請人所申請登記之事項,有錯誤或遺漏而言。至申請人自己漏未登記之事項
      ,自不得援引上開規定,於登記後申請更正。
      (行政法院五九判二七六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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