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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規條文:商業登記法第9條
裁判字號:最高法院四九台上字第一五二二號
發布日期:--


  △合夥商號得為人保證
   合夥商號為人保證在民法上並無如公司法(舊)第二十三條設有禁止之規定故合
   夥商號業務執行人以合夥商號名義為人作保之行為,倘經合夥人全體事先同意或
   事後追認者,及應認其保證為合法生效。
      (最高法院四九台上字第一五二二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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